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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入枝江市作家协会的通告
2020-7-2 22: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62| 评论: 0|原作者: 覃明才
关于加入枝江市作家协会的通告 全市广大文学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上级作协有关指示精神和《枝江市作家协会章程》,现将申请加入枝江市作家协会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通告: 1、申请人承认《枝江市作家协会章程》(附录一),自愿加入本会。 2、申请人下载、完整填写《枝江市作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附录二),并将此表传电子稿到枝江作协秘书处,邮箱973465669@qq.com。 3、申请人将本人近期文学作品,投稿到上述电子邮箱。 要求:wd文档电子稿;拒收“美篇”、“ 公众号”、“网站”发表的链接稿。 投寄自己的摄影作品要求:单独打包投寄,每张图片,注明著作权人(摄影者)、标题,拍摄日期、地点;拒收(1)黏贴在wd文档上的图片,(2)网络图片;(3)没有注明著作权人等内容的图片。 4、申请人听通知办理入会手续: (1)办理《枝江市作家协会会员证》(准备与电子稿同底一寸纸质登记照一张); (2)缴纳会费; 5、在《枝江作家网》、《枝江市作家微博》、《枝江作协公众号》推出新入会会员系列作品。 6、进入“枝江作协会员微信群”、“枝江作家协会Q群”。 联系人:覃明才 电话:15971621731 枝江市作家协会秘书处 2020年1月1日
附录一:
枝江市作家协会章程 (2018年1月30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枝江市作家协会(简称“市作协”)。 第二条 市作协是中共枝江市委领导的、由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市作协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团结和组织全市作家、文学工作者,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枝江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组织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道德修养、文化素养和文学涵养。 第六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学习和借鉴各地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 第七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自由讨论。树立和发扬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文学批评风气。 第八条 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少年作家的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第九条 推进协会横向、纵向联系交流,为会员从事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广泛联系文学类社团和报纸、杂志、出版社、网站,加强合作,促进繁荣。 第十条 积极开展文学惠民活动,让文学走进大众。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本会的会员均为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一定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或会员介绍,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颁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第十四条 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经本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十六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若长期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名组成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 第十九条 协会主席团换届,主席、副主席由市文联班子会同理事会成员充分商议后提名;协会秘书长由市文联班子会同协会主席团在充分商议后提名,由新一届协会主席团任命。 第二十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5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理事会会议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二十三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原则上任期5年,根据本章程第十九条规定换届,并由会员大会选举获取连任,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会视需要设立荣誉主席、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并聘请。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主席团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二)联系、协调各会员开展工作,组织相关活动;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如会员统计、资料收集、信息报送、通知联络等事务性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上级拨款;会员会费每人每年100元;社会赞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录二:
枝江市作家协会第五届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NO: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要准备跟此表电子照同底纸质一寸登记照 |